台灣通過同婚專法,成亞洲首個同婚合法化國家
5月17日上午10時40分,台灣立法院議場與各大樓響起了開會催促鈴聲,鈴聲傳遍各委員研究室,時間長達七分鐘,提醒每一個立法委員前往議場參與表決。這原是台灣立法院每天常見的表決程序,但在17日,鈴響這一刻備受各界矚目。隨著今日出席院會的90餘名委員離開研究室、走向議場,台灣同志婚姻法案將於此時進行逐條討論和表決。 同婚議題歷經2017年的大法官解釋、2018年公投後,行政院提出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草案,條文共27條,意圖在各種勢力之間取得平衡,讓同志得以在5月24日有法律依據可以結婚,簡稱「行政院版本」法案。 行政院版本中,第2條規定「相同性別之二人,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。」而第4條規定「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